羅茨鼓風機的技術要求
2024-05-10
輸送空氣和中性無毒氣體的一般用途羅茨鼓風機,主要技術要求如下:
1.介質
進氣溫度不高于40C ,氣體中固體微粒的含量不大于100mg/m3 ,微粒最大尺寸不大于鼓風機內部最小工作間隙的一半。
2.設計要求
(1)整機使用壽命應不少于10年,第一次大修前安全運行的時間應不少于15000h。同步齒輪使用壽命應不低于25000h,精度不低于GB10095規定的7級。
(2)實際流量與設計流量的偏差及容積比能偏差(不包括成組型鼓風機)不得超過表1-4的規定值。
(3)軸承部位振動速度的有效值(均方根值)應不大于11.2mm/s。
(4)軸承部位的溫度應不高于95C。使用普通機油潤滑時,油溫一般不高于65C。
3.制造要求
(1)葉輪應作動平衡試驗,動平衡精度應不低于G6.3級。皮帶輪應作靜平衡試驗。
(2)軸與軸承配合部位的尺寸,同步齒輪及齒輪副的檢測項目,葉輪之間、葉輪與機殼及墻板間的間隙,均應符合設計規定。
(3)水夾套零件和油冷卻器應作水壓試驗,試驗壓力為其工作壓力的1.5倍,持續15~30min不得有滲漏現象。
(4)鼓風機及其配套件的外表面不允許有銹跡、碰傷。油漆表面不應有漏漆、堆漆、漆流、起泡、縮皺及色澤明顯差異等現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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